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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答疑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热点问答

助残小熙 2024-03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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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

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优惠政策落实

今年3月28日

财政部官网发布

《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)


本期小熙就带你看懂

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

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

……


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

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


 Q


该政策的享受主体是谁?       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 


用人单位

A


该政策的享受主体是符合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。


小熙



Q


该政策的享受条件有哪些呢?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用人单位

A


该政策的享受条件:

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%(含)以上,但未达到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;

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%以下。


小熙


Q


如果我们单位满足了这些条件会得到哪些优惠呢?


用人单位

A


根据《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)的规定:“一、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。其中:


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%(含)以上,但未达到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%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


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%以下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%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
小熙


Q


那如果我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(含)以下还能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吗?      


用人单位

A


根据《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)的规定:“二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
小熙


Q


有些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,符合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但仍然有残保金申报表,免征也需要申报吗?  


用人单位

A


正常申报,正常填写数据,符合条件数据会反映在减免费额栏,应缴费额为零。


小熙


小熙提醒您


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。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,可按规定办理退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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